《规范教师从教行为,提升师德修养》主题培训
发布时间:2023-12-28 16:38
一、学习新时代幼儿园教师职业行为十准则
详细解读每一条要领,并针对第六、第八、第九、第十项具体内容进行强调:
1.关心爱护幼儿健康,保障快乐成长;不得体罚和变相体罚幼儿,不得歧视、侮辱幼儿,严禁猥亵、虐待、伤害幼儿。
2.坚持原则,处事公道,光明磊落,为人正直;不得在入园招生、绩效考核、岗位聘用、职称评聘、评优评奖等工作中徇私舞弊、弄虚作假。
3.严于律己,清廉从教;不得索要、收受幼儿家长财物或参加由家长付费的宴请、旅游、娱乐休闲等活动,不得推销幼儿读物、社会保险或利用家长资源谋取私利。
4.规范保教行为,尊重幼儿权益,抵制不良风气;不得组织幼儿参加以营利为目的的表演、竞赛等活动,或泄露幼儿与家长的信息。


二、加强师德师风建设 贯彻落实师德要求
1.认真学习师德师风所有下发文件,并严格贯彻落实师德师风要求。要求每位教师都把师德师风放在第一位上,时刻谨记教师职业道德规范,严禁做出有损学校形象的事。
2.教师关心、爱护学生须把握分寸,不准与学生有亲密行为。
3.教师与异性家长之间的电话、微信等形式的交流沟通,须注意文明用语、措辞严谨,尽量不用表情包,不能出现容易引起误解、暧昧的情况,要经得起截图、录音、录相。
4.教师对学生进行家访,须至少2名教师同时在场,不准一个人独自家访。
5.教师上班期间一律不准饮酒,酒后不准上班工作。
6.教师之间要正常交往,要有良好的社会公德和家庭美德,要时刻检点自己的行为,做到自尊、自爱、自重。